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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河池市唯一一所公办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拥有“自治区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自治区1+X制度试点单位。开设有护理、中医护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中药、药剂、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美容美体艺术等10个专业,其中护理、药剂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现因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技术能力或其他条件;
4.须具有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2月16日至1987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报教师岗位,如已经获得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报考条件以《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 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2.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12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止。
3.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核验和复印件
(1)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2023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一份。
(2)填写个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3)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通过邮箱发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试讲10分钟,问答5分钟),备课15分钟。
(2)行政职能岗位采取操作(公文写作)+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公文写作10分钟,问答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考生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原计划招聘人数进入体检。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河池市卫生学校。面试考核时请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到面试考点进行核验。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予以试用。
(五)试用
经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后,按1:1的比例择优选定试用人员,初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
(六)正式聘用
根据试用期间的现实表现,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在编人员执行,同工同酬。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0778-2282825。地址:河池市中山路534号
三、疫情防控
根据《河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2〕100 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一律严格查验身份并登记、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提供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才能进入学校,体温异常者、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入校。
四、其他事项
(一)本单位招聘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根据应聘情况择优录取,如无合适人选,有权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卫生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1.河池市卫生学校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河池市卫生学校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Uploads/file/xygg/1183/20221213095824_858667751.xls
附件2:./Uploads/file/xygg/1183/20221213095845_2031392756.xls